“优等生”南京银行前行长挪用公款案:4.8亿“金融魔术”背后的公司治理之殇

财富独角兽恒心2026-04-24 09:39 大公司
南京银行前行长挪用公款案的曝光,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了中国城商行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隐藏的风险。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编撰的《职务犯罪审判指导》第4辑披露了一起尘封多年的金融机构案件——南京银行原行长束行农挪用公款案。

在14个月内获得210%的收益率,个人获利1575万元,这位曾经的“债市老将”最终因挪用公款罪获刑5年6个月。

南京银行近年来业绩表现亮眼。2025年总资产突破3万亿元,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同比增长,各项指标均显示这家城商行“优等生”的经营稳健。

然而,这起陈年旧案的曝光,却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光鲜业绩背后可能隐藏的公司治理漏洞。

01

最高法揭秘:4.8亿“金融魔术”

根据最高法披露的案件细节,整个操作链条环环相扣。

案件始于2006年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KY01证券”。束行农等人决定由南京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对接该证券。2008年6月,南京银行以上海信托为信托通道,发行“聚富1号”(JF1号)理财产品,募集资金4.25亿余元用于投资购买“KY01证券”。

该产品分为稳健级和进取级,其中稳健级由社会公众及银行机构认购,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进取级则由束行农、戴娟(原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70余人认购,束行农本人出资750万元。

关键转折发生在2008年底。莫某某经与刘某商议后,向束行农、戴娟等人提议提前终止“聚富1号”理财产品,另行设立发行稳健级收益更低、进取级收益更高的理财产品投资“KY01证券”,并提议可以通过使用南京银行自有资金等方式提前兑付“聚富1号”。束行农同意了这一提议。

2009年7月,经束行农决定,时任南京银行资金运营中心经理戴娟等人经审批或具体经办,违规使用南京银行备付金4.8亿余元,按照稳健级年化9%、进取级33.89%的收益率提前兑付了“聚富1号”理财产品。次月,束行农、戴娟等人将“KY01证券”的受益权转让给另行设立的信托计划,并用该信托计划募集的4.9亿余元资金归还了南京银行被挪用的款项。

2010年10月,“KY01证券”到期兑付,进取级收益共计1.26亿余元,收益率高达210%。其中束行农获利1575万余元。南京银行在支付4亿余元兑付资金的情况下,仅获取了几百万元的收益。

在案件审理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成为争议焦点。束行农及其辩护人提出,其实际获利的1575万元源于个人出资750万元投资新设立的信托计划所得,系正常市场投资收益,不属于挪用公款违法所得。

然而,最高法给出了明确阐释:虽然束行农实际出资750万元,但主观上具有通过使用本行自有备付金提前兑付“聚富1号”,再以新设理财产品获取高额收益的目的,直指挪用公款牟利。客观上,束行农高收益的取得,与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购买本行债券、挪用银行资金违规提前兑付等行为紧密相关,与在公开市场凭借个人专业知识进行基金理财的性质完全不同。

02

“一言堂”式决策机制的B面:公司治理水平有待提高

天眼查数据显示,束行农生于1963年,1994年进入金融行业。他长期在南京银行工作,历任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副行长等职,2017年5月起任南京银行行长。他是我国债券行业的第一批交易员,参与了南京银行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的建设以及债券投行业务,曾掌管该行资金运营中心长达十多年。

正是这种长期积累的权威和专业背景,使得束行农形成“一言堂”式的决策机制。

该机制的A面,是南京银行债券业务成为一大亮点。

近年来,南京银行投身科技创新债券市场建设。在首批公告发行的36个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类项目中,南京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的项目达6个。目前已参与承销14单、承销份额超28亿元,多笔业务实现业内首创。

作为发行主体,南京银行在江苏率先发行了首单商业银行科技创新债券。

此外,南京银行还表示,未来将积极运用贷款、债券、股权投资等多种途径,不断丰富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建设,持续加大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为科技企业提供不同成长阶段的全周期、多元化金融服务。

而该机制的B面,则是南京银行公司治理水平有待提高。

案件细节显示,整个操作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资金运营中心、资产管理部、风险控制部门等。然而,在长达数年的操作过程中,南京银行的内部审计、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等监督机制均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止这一违法行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戴娟作为南京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经理,是束行农挪用公款案的核心涉案人员之一。2019年2月,南京银行官网回应称,该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经理戴娟等三人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职。不久后的5月24日,南京银行公告,该行行长束行农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行长等职务。

03

“优等生”经营稳健:业务发展均衡协调

南京银行近年来发展迅速。

2025年末,总资产突破3万亿元,同比增长16.63%;实现营业收入555.4亿元,同比增长10.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07亿元,同比增长8.08%,增速稳居上市银行“第一梯队”。

年末,不良贷款率0.83%,连续多年保持在1%以下;拨备覆盖率313.31%,风险抵补能力充足,各项指标均显示这家城商行“优等生”的经营稳健。

与此同时,2025年南京银行业务发展均衡协调。

零售AUM突破万亿:零售客户金融资产(AUM)达1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23%;私人银行客户金融资产增长22.94%,零售价值客户数增长27.02%。

对公业务稳步提升:对公价值客户数增长19.04%;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9.49%、30.08%和17.46%。

投行业务持续领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规模2713.5亿元,江苏省内市场份额连续八年稳居首位。

绿色金融快速发展:发行全国首单符合《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境内主题绿色金融债券100亿元。

这种多元化的业务扩张,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束行农的案例提醒我们,在金融创新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界定创新与违规的边界,如何防止监管套利,是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都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结论

南京银行前行长挪用公款案的曝光,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了中国城商行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隐藏的风险。

束行农从“债市老将”到阶下囚的人生轨迹,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失效的典型案例。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南京银行的案例反映了中国金融业在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当规模扩张不再是唯一目标,风险控制、公司治理、合规经营就成为决定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束行农案件提醒我们,无论业绩多么亮眼,如果基础的公司治理存在缺陷,所有的增长都可能建立在沙滩之上。

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的今天,如何构建真正稳健、透明、负责任的金融机构,是摆在所有市场参与者面前的共同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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