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之后,腾讯 京东 天星数科等多平台急刹车 互联网存款何去何从?

数科社方长2020-12-22 10:28 大公司
随着越来越多大型互联网平台与中小银行主动下架相关产品,互联网存款产品竞争乱象与合规操作风险正得到明显遏制。

12月21日,天星数科(原“小米金融”)表示,根据监管部门近期对于互联网存管业务的表态及行业趋势,与银行等合作伙伴沟通之后,在保障相关用户权益的情况下,天星金融App已于12月20日停止新用户在我平台购买互联网存款产品,相关产品只对已购买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未来,天星金融将一如既往地合规经营,密切关注并遵循相关监管政策。

实际上,继蚂蚁平台下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后,多家互联网平台近日都对同类产品进行了下线处理。上周末陆金所也表示,为响应互联网存款行业相关监管精神,陆金所平台已停止上架新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已购买产品不受影响。京东金融、度小满APP均已停止新增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相关产品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与此同时,腾讯理财通平台也已下线了银行存款产品。

近两年来,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加大揽存力度,拓宽获客渠道。此类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随着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快速发展,其风险隐患问题已引起监管警惕。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近日表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互联网平台存款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他举例说,部分银行通过分段付息等方式变相抬高存款利率,扰乱存款利率市场机制;高风险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饮鸩止渴,流动性隐患突出;中小银行高息吸收存款必然追求高收益资产,匹配高风险项目,导致资产端风险增加等。

合规风险引起监管部门警惕,各平台开展相关业务的平台合规压力倍增,纷纷下架相关产品一方面有助于遏制相关风险的发生,一方面也为平台如何合规开展此类业务画上问号。对此,业内人士有怎样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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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或向大行集中 中小银行如何应对负债荒?

(以下内容来自WEMONEY研究室 作者刘双霞)在各类创新存款业务遭遇严监管的背景下,市场认为,存款或将向头部大型银行集中,中小银行负债业务越来越难。

中金公司发布的研报指出,取消各类变相突破利率管制的创新一般存款产品之后,各家银行推出的一般存款产品则均逐步回归同质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全市场都逐步清理之后,整个市场无论哪家银行存款均只有最普通的活期和定期存款,那么信誉相对不如大行的中小银行以及互联网银行可能吸存的难度将大幅提升,存款或将向头部大型银行集中。 

一位银行高管感慨,现在政策迭代太快,要密切关注监管动向。

另外,市场人士认为,民营银行或也在上述监管之内。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表示,民营银行、互联网银行由于没有网点,只能通过线上吸存,但大多数民营银行严格归类属于城商行,也应当是区域性中小银行。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金融专业律师刘鹏表示,监管讲话更多指地方银行,之后出台的相关的监管规定或者措施针对的可能涉及到地方银行、民营银行、互联网银行相关的所有从事互联网存款业务的银行。因此,对中小行来讲,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应对未来监管措施的出台:

第一,加强自身约束。尽量少从异地获取存款,存款利率严格控制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

第二,互联金融业务的开展需要获取更多的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是各个银行应尽的责任。即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专门用一章多的篇幅明确规定了对自然人个人信息的保护。因此,银行在未来的业务开展中应严格遵守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另外,从已发布的《九民纪要》的内容来看,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实践中对金融机构所应尽的“卖者尽责”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因此银行在今后宣传和销售金融产品中要采取包含评估金融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风险告知录音录像等尽可能多的措施尽到“适当性义务”。

第三,民营银行、互联网银行在“引流”互联网平台的选择上要更加谨慎严格。一方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利用自身已有的互联网渠道满足自我发展、增强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选择已获得牌照的券商或者其他有牌照的金融机构进行宣传。若未来监管对销售平台有了相关资质、牌照方面的要求,银行对平台的选择也要符合要求。

02

寄希望“开一扇窗”仍有难度

(以下内容分享自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陈植)“上周以来不少城商行同行也来询问我们产品下架进展,他们也不想落后一拍。”一家中小型城商行零售部门主管曾强(化名)告诉记者。在他看来,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某种程度也缓和了银行内部的诸多分歧。

具体而言,一是互联网存款产品竞争激烈导致产品利率水涨船高,今年以来信贷部门多次抱怨负债端融资成本偏高导致他们不得不追逐高收益高风险资产,令整个资产端风险压力骤增;

二是零售部门也多次反馈部分大型互联网平台要求客户只能在他们服务界面开展产品查询与买卖交易操作,导致银行传统渠道(网银或手机银行)被大幅弱化,影响银行零售业务转型发展进程。

记者多方了解到,随着越来越多大型互联网平台与中小银行主动下架相关产品,互联网存款产品竞争乱象与合规操作风险正得到明显遏制。

“其实,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在关上一扇门同时,能够打开一扇窗。”一家城商行互联网金融部门负责人向记者坦言。

毕竟,银行内部将互联网金融作为零售业务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且互联网存款产品业务所带来的客户流量与用户数据积累,对银行深入拓展零售业务也起到不小的助推作用。

因此,部分银行寄希望相关部门在即将出台的银行理财产品代销牌照里,能将互联网存款产品销售纳入其业务范畴,从而令这项新兴业务做到持牌运营与合规操作。

“但是,在相关部门明确银行准入资质和标准、以及严格规范互联网、APP等数字平台涉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各类行为之前,互联网存款产品业务可能遭遇全面停摆,我们必须寻找其他合规路径继续零售业务转型发展征途。”曾强直言。

一位熟悉相关监管政策的知情人士透露,此举难度不小。究其原因,互联网存款产品业务涉及不少合规操作与风险隐患,需先得到妥善的解决方案。比如不少中小城商行农商行吸收互联网存款,令其突破传统渠道的空间限制,从一家区域性银行变身为全国性银行。与相关部门要求它们立足于当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存在偏差;

此外,部分中小城商行农商行通过互联网平台,与其他省市存款人开展远程交易,但其技术能力不足以支持它们做好存款人实名认证、尽职调查等工作与持续监测,在账户管理与资金进出方面也存在合规性风险,可能导致反洗钱相关监管规则难以落实。而且部分互联网平台在提供互联网存款产品代销服务时,未在用户授权下与银行“共享”个人信息与财务数据,存在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行为等。

在这位知情人士看来,在互联网存款产品业务诸多风险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方案前,中小银行不应寄希望靠一张“牌照”解决业务准入问题。

记者多方了解到,随着互联网存款产品业务全面停摆,越来越多中小银行开始转而与互联网平台开展纯粹的金融技术合作,即继续引入零售业务智能化线上化服务技术,以及在合规情况下加强脱敏化的数据合作,尽可能缓解前者给银行零售转型征途所带来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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