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起诉前CEO陈磊侵害公司利益

猎云网韩文静2026-01-15 15:44 大公司
指控其侵害公司利益,追索金额高达2亿元。

互联网反腐是企业发展中备受关注的话题,2026年第一起企业反腐案则是迅雷起诉前CEO陈磊。1月15日,据《第一财经》,迅雷向前CEO陈磊及其核心团队提起诉讼,指控其侵害公司利益,追索金额高达2亿元。目前该案已被深圳相关法院受理立案。

2014年,陈磊以CTO 身份加入迅雷,并于2017年升任CEO,2020年,迅雷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其免职,随后,深圳市公安局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陈磊等人进行立案侦查,为逃避调查,陈磊和前迅雷高级副总裁董鳕已出境。

据此前媒体报道,陈磊任职期间不仅通过成立体外公司——深圳兴融合转移资产;且在公司内部品行不端,与下属董鳕有不正当的关系,从而借助这层关系,肆无忌惮地越过公司治理底线,进行利益输送,包括虚构交易环节、编制虚假合同等非法手段,套取公司资金,涉及金额巨大。

时隔6年后,迅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企业内部反腐的过程中,针对高层管理者的违法行为进行维权取证是困难的事情,且陈磊人在境外,该案件程序将更为复杂。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企业内部的运作机制,又掌握相应的权力,违法行为极具迷惑性和隐蔽性,有较高的反侦查意识。比如使用抽屉协议,使用亲信人员掌握要害岗位或代持皮包公司,不留书面代持协议等证据,提前对好说辞,幕后遥控,将不当套取资金行为用表面合法的合同和交易形式伪装。另一方面,如果嫌疑人外逃,将使案件难度更大,串供、毁灭证据更为容易,执法部门的调查能力也会受限。”

由于目前陈磊及相关人员均在海外,朱巍也表示这或将影响案件最终结果。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企业需要向法院举证看似正常的交易之下隐藏的是违法的行为,但交易真实安排的沟通,其他人员和外部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仅有司法机关有权查阅,而公安机关也无域外执法权,因此案件侦查和取证会遇到较大困难,可能导致案件被撤销。”

据海淀法院发布的《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表示,在整个互联网行业反腐案件中,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行为也具有与其他行业不同的特征。如手段隐蔽性强、传统的“内外勾结”式犯罪行为占比较高,不法利益形态虚拟化,“小官巨贪”和“平台软权力”寻租现象多发等。数据显示,127件案件中,大量案件超3年才案发,其中超过5年案发的案件有25件,超过10年案发的案件有3件。

而迅雷这一案件也反映了互联网企业对内部反腐的重视程度在逐步提高。2024年,北京大兴区检察院与阳光诚信联盟发布《互联网企业廉洁合规倡议》,表示企业廉洁合规治理机构和最高管理者在廉洁合规管理体系中具有领导作用。

在企业反腐的案例中,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成为互联网公司打击舞弊贪腐行为的重点,多家头部企业已建立常态化反腐通报与制度化治理。例如,腾讯、字节等每年都将公开通报公司触犯“高压线”的名单以及永不合作企业名单,通过公开透明以及从严问责的方式,提升企业治理效率。

互联网企业反腐工作不仅是企业自身的事情,更影响着经济发展整体风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徐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完善外部制约,从立法、执法和司法多个环节构建企业反腐法治保障。同时,要强化内部监督,推进互联网企业廉洁体系建设,包括开展反腐教育,建立专业、独立的监察监督部门,建立预防机制,加大贪腐惩治力度等。

朱巍表示:“面对高管贪腐这一顽疾,像迅雷这样主动拿起法律武器,坚持追责到底的态度,对于震慑内部腐败、挽回经济损失,以及净化行业生态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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