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董事长离婚调解书曝光!前妻要33亿元,不是3.7亿元

野马财经蔡真2021-05-31 09:45 大公司
黄红云或因延期兑现前妻股权面临10亿元违约赔偿……

5月20日,重庆老牌地产商金科地产董事长黄红云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5月23日晚,金科股份(000656.SZ)发布公告承认,公司实控人黄红云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原因是2017年黄红云与前妻陶虹遐离婚涉及的部分财产分割未完成而引起分歧。

▲来源:公司公告

金科股份此前公告称黄红云和陶虹遐经友好协商,已办理离婚手续,同时,二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二人在处理金科股份经营发展且需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保持一致行动。此外,若陶虹遐持有的股份需转让,须优先转让给黄红云。

据2021年第一季度财报信息显示,金科股份第一大股东为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持股14.2%,红星家具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弘敏持股11%,黄红云则位居第三大股东,持股10.98%,陶虹遐持股2.49%。黄红云和陶虹遐合计持有第一大股东金科控股100%股权

但这并非和平分手。

有知情人士透露,黄红云被执行标的并非某些媒体报道的“3.7亿元”,而是“3.7亿股,对应市值22.86亿元”,且黄红云迟迟不启动股权转让程序,按双方协议还面临支付额外10亿元违约金,合计约33亿元。

他提到:“而金科股份在公告中未澄清媒体错误报道,也未如实说明上述情况,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分拆股权,互相过户

金科控股持有上市公司金科股份(000656)总计 7.59 亿股,而在金科控股中黄红云占股 51%,陶虹遐占股 49%。据此计算,陶虹遐通过金科控股间接持有金科股份3.7167亿股。

该数字与黄红云被执行标的数字吻合,二人纠纷也正因这部分股权。

黄红云被执行之依据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7月20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野马财经独家获得该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黄红云同意将这3.7亿股质押给陶虹遐之母蒲心淑

  2. 质押完成后,陶虹遐将推动人民法院解除对黄红云名下金科股票的保全措施;

  3. 双方签署过户协议,通过设立新公司,最终形成金科控股转让3.7亿股给新公司,而陶虹遐只对新公司100%控股的局面。完成后,陶虹遐对应之上市公司表决权转让给黄红云行使

  4. 公司分立12个月后双方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5. 若黄红未按第三条履约,陶虹遐可向法院申请直接将金科股份3.7亿股过户到其个人名下,或申请将黄红云质押在自己母亲那里的3.7亿股过户给自己。


明算账的夫妻尚有一丝情分,466万元的案件受理费,黄红云自愿承担。

据了解,这家用于股权分拆的新公司为重庆虹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黄红云占股51%,陶虹遐占股49%。

按照《民事调解书》,接下来黄红云将退出新公司,陶虹遐将退出金科控股,对应股权分别过户给对方。

黄红云已将3.7亿股质押给陶虹遐之母蒲心淑▲来源:天眼查

“质押动作已经完成,但过户手续黄红云一直拖延不办。据当事人说,就是不想给……”前述知情人透露,根据约定,陶虹遐应从 7.59 亿股中拆分出 3.7亿股至新公司。但黄红云目前仍未履行其股票拆分和过户义务。因此,2021 年 5 月 20 日,陶虹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分。

第一大股东金科控股存在如此复杂的股权纠纷,上市公司尚有7%(3.7亿股)的股权悬而未决。金科股份在5月23日公告中既未对“3.7亿股”和“3.7亿元”的混淆做出说明,也并未对此调解书内容做出披露。

公告称,黄红云作为公司实控人表示,其本人完全有能力且有意愿积极、快速履行解决陶虹遐女士向法院提出的前述申请事项。作为公司实控人,其个人及其投资的其他公司与金科股份在经营上完全独立,从未占有金科股份的资金及资产。

黄红云同时表示,目前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此事件将快速解决,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余波未了

愿意出466万元官司钱的黄红云,面对23亿元股权似乎就没有这么大方了。

更何况是33亿元。

记者独家获得的一份《保证协议》披露,双方约定保证在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拆分,最终拆分时间不得超过2019年6月30日,违约方将赔偿守约方10亿元。该《保证协议》有黄红云签名和手印,签署日期2019年4月。

股权和违约金,都要。”前述知情人表达了陶虹遐方的诉求。

宁愿付出33亿元的代价也要离婚,这其中隐情只有当事人可知。知情人称,陶虹遐是黄红云第二任妻子,双方育有一子,今年19岁,双方未来还会在双方儿子股权,以及金科服务(9666.HK)之股权展开诉讼。

去年11月17日,金科旗下物业管理企业金科服务在港交所正式挂牌上市,金科股份目前为第一大股东,占股68.32%。

如果作为董事长的男方不想根据离婚后的约定转让给妻子股份,是否可以?另外对上市公司有哪些影响?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冯娴英律师表示:“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二人离婚签署的补充协议本身没有问题,该协议在在签署后即刻生效。二人应当按照约定办理目标股票的过户事宜。因此,就目前鉴于黄红云一直无理拖延的状态,陶虹遐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最后结果应该是,陶虹遐成为金科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但二人在金科投资内的股权转让并不会导致金科投资对金科股份的持股比例发生改变,仅会改变二人间接持股金科股份的股权比例,从而间接导致实控人可能发生变更。但具体实控人能否发生变更还要根据二人的股权转让比例进行计算。”

冯律师进一步表示,黄红云和陶虹遐离婚一案发生,属于应当上市公司应该披露的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被执行财产情形属于重大事件,应当真实准确披露,对于执行金额披露错误或是蓄意隐瞒实际金额或属于违规披露,建议尽早更正补充披露相关信息,一旦出现被检查或举报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较为不利的影响

分家不清,遗祸无穷

从历史经验看,夫妻分家分不清,对公司的影响深远

例如视频行业曾经的领军者土豆网,就因创始人离婚纠纷而错失上市机遇,进而导致竞争失利。

2005年4月成立的土豆网,是世界最早上线的视频网站之一,本来前途无量,然而2010年11月将要赴美上市之际,创始人王微的前妻杨蕾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土豆网38%的股权。

杨蕾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王微名下3家公司的股权,其中包括其所持有的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土豆网的注册公司)95%的股份,因此,土豆网的上市申请被迫推迟。

其竞争对手优酷却趁机抢先赴美上市,首日大涨,市值超过30亿美元。在王微与杨蕾结束离婚官司后,土豆网在2011年才成功上市,结果首日下跌,市值为7.1亿美元。在错过先发优势后,土豆网在与优酷竞争中落入下风,最终被优酷并购。

前一阵李国庆和俞渝的“公章”闹剧,更是历历在目。

希望金科股份能够妥善处理这一场“家事”,莫要重蹈覆辙,陷入股权之争和公司治理的难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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