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深交所公开谴责,相关公司存严重违法记录

博望财经博望财经2021-12-21 10:19 大公司
12月2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聚力文化(002247)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经查明,2016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对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

       12月2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聚力文化(002247)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经查明,2016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对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美生元)100%股权的收购。2016年至2018年期间,美生元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北京飞翔蓝天文化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北京玄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2016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21,148.5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357.88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6,123.93万元。2017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9,763.1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6,244.12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41,935.30万元。2018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8,774.5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176.77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8,369.4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纳入聚力文化合并报表后,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聚力文化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聚力文化时任董事长余海峰、时任总经理薄彬、时任副总经理胡皓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聚力文化时任董事、总经理姜飞雄,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姜丽琴,时任董事林惠春、徐国宝、范志敏,独立董事毛时法,时任独立董事寿邹、熊晓萍、刘孟涛,监事徐民、杜雪芳、陈敏,副总经理陈智剑,时任副总经理姜祖明、赵金龙,时任总工程师汤飞涛,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禹碧琼,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晓红,时任财务经理杜锡琦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聚力文化成立于2000年,法定代表人为陈智剑,注册资本8.51亿元人民币,其疑似实际控制人为姜飞雄。企查查信息显示,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法定代表人为胡皓,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余海峰任董事职务。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存2项经营异常记录、2项严重违法记录、3项欠税公告记录,其目前欠税余额总金额为2119.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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