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亿估值的云天励飞股权激励埋隐患,与早期业务骨干对簿公堂

野马财经野马财经2021-03-29 09:42 大公司
正在冲刺IPO的AI+安防独角兽——云天励飞,在产品登上央视的高光时刻回复了交易所的首轮问询,包括敏感的股权激励、股东退出等问题,但事情却并不像回复函那样云淡风轻。

提起云天励飞,小伙伴们很陌生。这是一家2014年诞生在深圳的公司,通过AI人工智能算法和芯片技术,研发和销售面向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等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

其自主研发的DeepEye100芯片于2019年实现独立商用,其供应商中有海康威视、讯为科技等知名企业。早在2020年7月,云天励飞估值已达57.5亿元。

2020年12月8日,云天励飞递交招股书,2021年3月12日回复首轮问询。上交所关注到云天励飞存在相近时间、批次股权转让价格差异很大,从1元/股到500多元/股等问题,问询是否涉及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股权是否存在纠纷?

云天励飞答复称,价格差异有合理性。(详见下图)但据知情人士向野马财经透露,目前令云天励飞头疼的问题正是出现在股权激励和价格上。

图片来源:云天励飞回复函

云天励飞所处的行业正是当下人才竞争最为激烈的AI领域,企业为了争夺人才都是花样百出。但看起来,云天励飞早期的股权激励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

因股权激励与早期员工对对簿公堂

知情人士透露,尽管云天励飞宣传的是通过股权激励吸引人才,但是想要拿到云天励飞的股权激励没有那么容易。因为股权激励,公司离职的一些早期业务骨干已经和公司有了分歧。

2015年底,杨某去刚刚成立1年多的云天励飞面试,云天励飞可以给其3万原始股。如果离职,公司回购。虽然,当时支付的薪酬不具吸引力,但是算上股权激励,收益还是不错的。

杨某在2015年12月23日,与云天励飞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云天励飞授予杨某3万原始股,分4年行权。工作的前两年,每满一年可行使1万股。之后两年,工作每满一年可行使5000股,行权价格为1元/股。若杨某与云天励飞脱离劳动关系(如离职等),云天励飞有权以2元/股回购。

图片来源:民事判决书

3年后的2019年1月9日,杨某提出离职。按照合同约定,杨某手中有2.5万股原始股符合行权条件,理应被放入员工持股平台,分享公司成长的收益。但云天励飞却以种种借口不进行工商变更。

最终,杨某于1月16日离职,9天之后,云天励飞支付了2.44万元(回购款5万减去杨某行权的2.5万和税)回购了杨某符合行权条件的原始股。

4个月后的5月30日,杨某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云天励飞对符合行权条件的2.5万原始股安排行权事宜,对应价值暂计100万元。

一审判决,杨某败诉。随后他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二审,诉讼请求被驳回。

尽管败诉,也让我们窥见了早期技术骨干员工与云天励飞的利益博弈。

而杨某的事并非孤例。2019年5月27日,在云天励飞工作了2年的前员工WEI GUOHENG(韦某)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云天有限公司(云天励飞前身)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将其符合行权条件的7万原始股放入员工持股平台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相应原始股价值暂计350万元。同年7月,该诉讼被驳回。之后韦某申请上诉。

按照云天励飞在《招股书》中的披露,二审还未开庭,不过因为《招股书》发布于2020年12月8日。事实上,该案二审已于今年1月8日开庭,终审结果还未出来。

图片来源:天眼查

据前述知情人士介绍,韦某曾入选“珠江人才计划”,还是云天励飞获得2018年深圳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组成员之一,其与杨某都是云天励飞引入的早期骨干创始团队成员。

如今,因为股权激励问题,杨某和韦某双双选择起诉老东家云天励飞。

上述知情人士则透露,除了对对簿公堂的两位早期员工,还有一位早期员工也曾准备走法律途径,但最终选择和云天励飞和解,但是对于和解金额向外界保密了。

他透露,这些案例的出现,让情况类似的曾经获得股权激励的离职员工们,都在观望已经和云天励飞对簿公堂的案件走向,以及和解案例。“认为被公司套路了,不排除未来会争口气,通过法律等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他说。

不过,云天励飞否认了有多位员工因股权激励与其产生纠纷。

云天励飞股权激励有什么问题?

针对云天励飞与员工出现的股权激励诉讼,北京一家传媒创业公司的总裁赵先生表示:“可能是云天励飞早期在做股权激励的时候,考虑的不够周全,所以造成了离职员工的不满。”

值得注意的是,云天励飞股权激励不存在服务期限的要求。

图片来源:招股书

在人工智能行业工作了已经4年的一位北京从业者分析,“云天励飞股权激励不设服务期限,如何保证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无论公司能否上市,员工的股份已经确定,并已进行工商登记,即便离职仍有行权。这在人工智能行业人才紧俏的情况下,无疑将持股员工的离职风险无限放大。但如果不做登记,那么又可能会引起诉讼纠纷。

易参创始人兼CEO黄怡然则提供了另一个角度:员工加入公司,拿到激励的股权之后,需要遵守限售期的约定,无论是一年还是三年。因为公司既然给员工股权激励,就表示对员工历史贡献的肯定、感谢,以后无论离职与否,已经成熟行权的这部分股权都是该员工的,不一定离职就要被公司回购。

而离职员工选择与云天励飞打官司的逻辑,与黄怡然所言殊途同归。

黄怡然还表示,为了稳定公司的长远发展,激励的方式有很多种,并不一定要通过股权激励,才能让员工好好工作。

股权支付代替薪酬?

AI行业的竞争以高端专业人才为基础的。目前,我国人工智能领域人才仍处于严重供需不平衡的状态。云天励飞所处的视觉人工智能行业对研发等技术人才的要求较高,云天励飞为挽留人才,采用了薪酬加股权激励的模式。

《招股书》披露,2017年-2020年9月,云天励飞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304.72万元、1675.12万元、2.27亿元、1.97亿元。

以2019年为例,董监高2.27亿元薪酬中,有2.08亿元是股份支付,占比91.63%;2020年前3季度,董监高薪酬1.97亿元,但其中包含股份支付1.89亿元,占比95.94%。

因此有媒体质疑云天励飞用股份支付替代薪酬。针对这一质疑,云天励飞在回复问询函的公告中解释,人工智能行业是人才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的关键资源,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对公司至关重要。通过股权激励有助于激励公司核心团队、引进科研技术人员、 保证团队稳定性,股权激励使得公司、员工、股东三方利益有效结合,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

依据目前已经在诉讼程序的案例,当事人之所以接受不具优势的薪酬,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还有上市预期的原始股激励”。当这部分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候,认为拿了低薪入职的员工与公司的矛盾就激化了。

记者联系云天励飞询问相关情况,其表示,“公司所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惯例”。

众所周知股权激励已经是技术型企业吸引人才的一种常用方式,但已经暴露出来的股权之争,也反映出不完善的股权激励容易为企业发展埋下隐患。

股权激励蚕食利润

此外,云天励飞这家公司,是一家比较特殊的公司。招股书披露,2017年,云天励飞营收为0.5亿元,净利润-0.55亿元;2018年营收增长至1.33亿元,但净利润为-1.99亿元。2019年云天励飞依旧没能实现盈利,公司营收为2.3亿元,净利润-5.1亿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云天励飞营收2.67亿元,净利润-8.62亿元。也就是说,2017年-2020年9月30日,连续4年云天励飞累计亏损超16亿元。

图片来源:招股书

2019、2020亏损的主要原因也和股权激励有关。公司在《回复函》中称,2019 年股份支付费用约2.08亿元;2020 年  1-9 月约7.185亿元。因此增加了当期费用,减少了营业利润及净利润。

云天励飞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符合行业惯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对激励对象服务期限的要求,在授予时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符合会计处理规定。

未来法律联合创始人李盛楠律师分析:“通常情况下,公司可能会选择报告期第一年去做股权激励安排,并进行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这样做是为了不增加之后报告期的亏损,能让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从而满足上市规则对其利润的要求。”

《招股书》披露,云天励飞是通过深圳云天创享、珠海创享一号、珠海创享二号、珠海创享三号等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实施了合计9.27亿元的股权激励。

云天励飞还称,若未来公司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仍将可能产生大额股份支付费用,进而延迟公司实现盈利。

但前述人工智能行业人士提醒:“AI行业为了挽留人才,多数有股权激励计划,但因为股权激励引发诉讼的并不多,云天励飞还是需要从已经发生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完善股权激励方案,堵上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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