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狗:被执行12万元,或与未及时支付侵害商标权赔偿金有关

《财经天下》周刊刘镇2022-07-28 08:49 大公司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酷狗公司”)近日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2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7月27日消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酷狗公司”)近日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2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天眼查App显示,酷狗公司此次被执行的关联案件为涉及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一城一歌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一城一歌公司”)有关。

北京裁判文书网披露的裁判文书显示,酷狗公司在51sing网站及App举办的歌曲征集活动中,将“一城一歌”、“一座城一首歌”作为活动名称使用,属于未经许可在类似服务中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标识,并构成混淆的行为,依据商标法规定,侵害了一城一歌公司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酷狗公司被一审判决,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一城一歌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而酷狗公司近日被执行12万元,或与酷狗公司未及时支付这笔赔偿金,产生了滞纳费用有关。

【本文为合作媒体授权博望财经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文章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博望财经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及原出处获得授权。有任何疑问都请联系(联系(微信公众号ID:AppleiTree)。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文章仅作为资讯传播使用,既不代表任何观点导向,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