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玲胜诉!多起维权案进行中,涉事商家注册多枚贾小姐商标

2024-08-14 16:21
近日,安徽亳州谯城区人民法院对起诉打着“贾玲同款”旗号,且未经贾玲同意将其形象用于广告宣传的商家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停止侵权,不得再生产侵犯贾玲肖像权的商品,向贾玲公开赔礼道歉,赔偿贾玲经济损失10万元。 (博望财经) 下载博望财经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