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因1元配送费上调起诉美团
2021-09-10 14:11
近日,陈某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原告陈某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北京三快公司赔偿500元。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北京三快公司在本案中不构成欺诈并无不当;应认定陈某主张的6元为本案配送费金额,陈某为订立该合同额外支付的1元,系陈某之损失,北京三快公司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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