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状告太美东方(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月29日开庭
2021-01-28 14:39
近日,太美东方(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增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8633号,原告为鹿晗,案件将于2021年1月29日开庭。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法定代表人为田永成,实缴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承办展览展示;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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