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起诉腾讯阿里文化起诉腾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获赔43.2万元

2021-01-19 14:32
判决文书显示,原告阿里巴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称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音乐娱乐(深圳)有限公司未经其授权许可,通过分开合作的方式擅自利用涉案产品“腾讯叮当智能视听屏”及“腾讯叮当”APP向用户提供涉案录音制品的网络传播服务。 (博望财经) 下载博望财经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