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视频以推广数据造假为由拒付服务费,被判赔付对方573万元

2020-11-06 15:26
日前北京冶木创投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与搜狐视频经营主体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宣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搜狐视频公司支付冶木软件公司服务费573万余元。原被告于2018年12月签署《搜狐视频软件推广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CPA等推广服务;但被告自2019年1月起即未及时支付相应推广费用,原告向法院诉讼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服务费合计5762802元以及利息损失等。 (博望财经) 下载博望财经APP